[孟晚舟獲回國事件] 無人輸,美加中齊齊贏!win-win-win! 3win!

Posted on Mon, Sep 27, 2021 時政評論

好啦,做人還是要現實點,唔好學某些政評人遇事不決賴美國太左膠,本來美國就喺為咗美國利益,尤其係司法部門等嘅係更直接地睇能否獲得更多嘢幫助自己增加其他更鍾意案件嘅勝算。

講少少個人嘅猜測啦。

但在不認罪的同時,孟晚舟簽署了一「延期起訴協議」(DPA,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承認檢方提出的一份事實清單上面的內容全部屬實,換取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12月1日以前不起訴她。孟晚舟同時繳納了一筆金額不明的罰款,並承諾未來這段時間內不會再次施行類似的犯罪。

至於那一份「事實清單」上面寫了什麼呢?美國司法部對孟晚舟的指控,主要是華為在孟晚舟的指揮下,把大量電信設備出口到伊朗。為了避開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華為利用一家在香港的空殼公司「星通 (Skycom)」和伊朗進行交易,星通的主要股東,就是孟晚舟以及其他華為的管理階層。

正如之前所講,成件事其實涉事嘅三國都各自解決了面對緊嘅一啲問題及從中獲得不同嘅政治利益。美國獲得了孟小姐認罪,加拿大亦讓作為人質嘅公民回國叫做對選民有所交代,而中國亦能從「美國屈服了」、「帝國主義都是紙老虎」、「國家強大鳥,無論如何國家也會把你弄回家!!!」——之類嘅民族主義報道來把愛國心++同政權穩固度++。

而睇返報道,雖然嚴格意義上來講孟小姐無「認罪」,但卻幫華為承認了的確透過星通做違反制裁令嘅交易,有欺瞞HSBC嘅情況,亦即係話,簡化點講有少少類似孟小姐堅定唔「認罪」(司法程序嗰個認罪啊),但係同時卻幫華為承認確有違法嘅客觀事實,呢份簽咗名對華為以後有關嘅官司毫無疑問係不利嘅,而且我諗啲司法部門亦可能從中挖掘出更多證據作為籌碼,比起孟小姐一個高管嘅自由和是否有罪,我比較傾向相信美國司法部比較希望可以準備更多嘅線索或者籌碼去更進一步打擊或者令到自己對華為有關嘅官司中更有利,更具有主導權。而坦白講這也很現實,比起一個高層,加上牽涉第三國以及人質外交等各種問題,有少少陷入咗泥沼,所以更希望通過噉嘅協議換取更充足嘅籌碼。

同埋大家留意返唔係豁免起訴書,係延遲,時薪到了證據充足還是會告的,至於機率嘛,坦白講我都唔知,同中興嗰啲on9仔唔同,華為個班係相當聰明的,而且係公關同律師上嘅花費都ok可觀,尤其係響出事前係海外嘅華為好多高管已經極速回國都知佢哋唔蠢。所以就算係告,只要呢班人堅決唔出國,唔賣貨去美國,咁美國嘅制裁令點都唔關佢哋事。

嗯,咁諗諗,有個強大嘅祖國撐腰,真好。

咁最後邊個贏?齊齊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