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亂過馬路幾時先停?——論司機嘅無奈。

Posted on Sat, Nov 21, 2020 香港政府 時政評論 香港交通
七旬婦金鐘道橫過馬路 遭的士撞斃

女事主於非行人過路處過路。

偶然見到呢單新聞,有啲不吐不快。

雖然呢個位一來係條大直路無行人走道,天橋都係前方一啲嘅地方,加上中間有石壆,相信你亦很難解釋行人有乖乖守法吧。以前科技沒有咁發達司機舉證比較困難,現在呢類官司有車cam的話很多時都好大機會撤訴/判無罪。但這官司又要擾攘一些時間,對司機尤其的士司機而言都幾影響嘅。

規則嘅訂立,很多時就係想建立一套共同嘅規矩,大家犧牲一些方便去換取凈係秩序嘅平穩,這是基本。Admin L自小到大可以敢講,除咗陪伴一些不把衝紅燈視作一回事嘅朋友之外,一定會等綠燈過/兜遠啲行天橋/隧道過,不偷雞,不取巧。

很可惜嘅係,雖然香港交通雖然不像臺灣那樣胡來,但香港仍有很多人根本唔睇燈,視規矩j於無物。不,香港人主張規矩嘅重要很多時對自己有利嘅時候,自己有損失嘅規矩,又會忘記了程序公義和規矩嘅絕對,只守對自己有利嘅規矩。Admin L也被罵過不懂變通,爲何要那麼守規矩,非要遵守程序,按部就班?反正偷一枝兩支筆公司又唔會發現,係茶樓偷十枝八枝牙籤有咩問題,反正無車稍爲衝紅燈又有咩問題,反正啲紙巾預咗我哋攞有咩問題,茄汁拎多兩包返屋企有問題?

咁然後呢?茄汁無得自取,自取都濫用就唯有收費;牙籤攞得多成本高咗,成本又隱含在價錢中;不行行人道非要橫過馬路於是就有天不幸煞不切車而被撞死。爲了你片刻嘅方便,付出代價嘅可能係你,更可能係整個社會。

不以惡小而爲之。但在今天呢個世代,很多小惡可以不被視爲惡、視爲問題,甚至能大聲夾惡鬧返矯正佢個人轉頭嘅人,也不能說是社會嘅極少數,因爲更多嘅人,早已習以爲常了。而代價,因爲不即時、個人,這份惡得以分攤,也沒有那麼多人介懷。但很多人也不知道,從來無人一開始係十惡不赦嘅刑事犯,好多時係經年累月,一點一點,逐漸變多,然後到了一天回首,已經回不了頭。